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剧院建筑声学设计规范

时间:2021-08-23   访问量:633

剧院建筑声学设计

演艺建筑包括各类电影院、剧院、剧场、视听室、展览室、演播室、录音室及其他多用途厅堂建筑。

演艺建筑的声学设计涉及结构,体形设计,音质设计与隔声等。对于自然声演出的演艺建筑,声学设计主要以建筑声学为主,如自然声演出的音乐厅。

80年代以来,若干新设计的音乐厅对声学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考究。即便是专业的音乐厅,也希望能唯美惟俏地上演不同风格和类型的音乐作品。这些即使是用高保真度,高档次的扩声系统也无法实现的。而通过建筑声学设计却能将其变成现实。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,如美国波士顿音乐厅(1900),悉尼歌剧院音乐厅(1973),英国伯明翰交响乐厅(1991)等。很多人都误认为对于一些以扩声演出的演艺建筑(如现代大多的剧场都采用了扩声演出的方式),只要有高保真度的扩声系统就可以满足剧场的演出要求。其实,扩声系统效果的好坏是离不开建声的。没有好的建声设计为前提,再好的扩声系统也不能发挥其用武之地。因为扩声系统并不能消除声染色,声聚焦,多重回声,颤动回声等多种音质缺陷。

对于演艺建筑来说,在建筑设计初期就应该引进声学设计的理念。并由始至终地贯穿于建筑设计和装饰设计的全过程。这样才能建造出高质量的演艺建筑。

1、 概况

现代剧院的功能是综表演戏剧、话剧、歌剧、歌舞、曲艺、音乐等于一体的。同时满足剧院的多功能用途,建筑声学设计要求尤为重要。剧院建筑声学设计涉及结构、体形设计、音质设计与隔声等。对于自然声演出的演艺建筑、建筑声学设计为主。从建筑方案设计开始阶段就应同时考虑声学设计。声学设计者应参与土建和装修设计全过程。在工程设计各阶段应与有关设计专业同步进行,密切配合。

以自然声为主的剧场观众厅容量:

剧场用途

座位数

话剧场、戏剧场

不宜>1000座

歌舞剧场

不宜>1400座

      注:以扩声为主的不受此限制

 

      观众厅每座容积宜符合下列规定:

剧场用途

每座容积m3/座

话剧场、戏剧场

4.5~7.5

歌舞剧场

4.0~6.0 m

 

容积计算以大幕线为界。舞台设有乐罩,容积计算时应包括该部分在内。

伸出式和岛式舞台不受此限制。

剧场类型

座位数

特大型

1601 座以上

大型

1201~1600座

中型

801~1200座

小型

300~800座

话剧、戏剧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。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。

 

根据《剧院建筑声学设计规范》JGJ 57-2000,剧场可分为特、甲、乙、丙四个等级。

2、相关标准和规定

1)《剧场、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》GB/T 50356-2005

2)《剧院建筑声学设计规范》JGJ 57-2000

 (3) 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096-2008)

(4) 《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》(GB 50371-2006)

(5) 《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》GBJ76-84

(6) 《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》(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8J931

(7) 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50325-2001)

(8) 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J16-19872001年版)

(9) 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222-95

3、音质设计

1)混响时间

规范要求:《剧场、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》GB/T 50356-2005

图片1.jpg 

图片2.jpg

 

剧场观众厅各频率相对于500-1000Hz的比值

 

频率(Hz)

混响时间比值

歌剧

话剧、戏剧

125

250

2000

4000

1.0-1.3

1.0-1.15

0.9-1.0

0.8-1.0

1.0-1.2

1.0-1.1

0.9-1.0

0.8-1.0

 

 

《剧院建筑声学设计规范》JGJ 57-2000

观众厅每座容积

剧场类别

容积指标(m3/座)

歌剧

4.5~7.0

戏曲、话剧

3.5~5.5

多用途(不包括电影)

3.5~5.5


观众厅混响时间设置

使用条件

观众厅混响时间设置

歌舞

1.3~1.6s

话剧

(2000~10000m3

1.1~1.4s

戏曲

多用途、会议

 

混响时间频率特性比值

使用条件

125Hz

250Hz

200Hz

4000Hz

8000 Hz

歌舞

1.00~1.35

1.00~1.15

 

 

0.90~1.00

 

 

0.80~1.00

 

 

0.70~1.00

话剧

 

1.00~1.20

 

1.00~1.10

戏曲

多用途、会议

上述使用于600-1600座观众厅

观众厅的音质应保证观众席各处 有合适的相对强感、早期声场强度、清晰度和丰满度。在演出时观众厅内任何位置上不得出现回声、多重回声、颤动回声、声聚焦和共振可识别的声缺陷,并不得出现因剧场内设备噪声和外界环境噪声而引起的干扰。

 

剧场辅助用房声学要求


声学特性

房间名称

房间要求

混响时间(s)T60

噪声(dB

净高(m

每席(间)面积(m2

每席体积(m3

背景噪声(NR

隔声(Rw)

声控室

净高≥2.8

10~12/间

0.4(平直)

≤30

≥40

排练厅


≤35

≥45

乐队排练厅

净高≥6.0

2.0~2.4/席

8~10

1.0~1.2

≤30

≥45

合唱排练厅


1.2~1.4/席

5~7

≤35

琴房、调音室

净高≥2.8

≥10/间

0.4(平直)

≤30

≥45

同声传译室

5~6/间

≤35

≥45

2)解决方案

1、伸出式舞台的舞台空间与观众厅合为同一混响空间,按同一空间进行混响设计。

2、舞台声学反射罩内的空间属于观众厅空间的一部分,具有舞台反射罩的观众厅的混响应另为设计。

3、舞台几乐池应作声学设计。

4、顶棚

靠近舞台的部分吊顶采用双层12厚埃特板,或其他同等声学反射材料。安装面积为  m2,吊顶造型为渐进式波浪型。吊顶的具体规格形状见CAD图纸。剩下部分吊顶采用穿孔吸声材料+玻璃棉。

5、墙面

靠近舞台口的两侧墙面安装 MLS扩散体,为了避免回声等声学缺陷,在后墙全部布置条形穿孔吸声结构。由于需要控制整个观众厅的混响时间,需要一定量的声学材料,后墙面积不足,因此在侧墙后部安装穿孔吸声结构。

6、 舞台

舞台地面采用双层木地板地面。舞台与观众厅通过舞台口连接,形成耦合空间,为了避免耦合空间对观众厅的不利影响,以及满足演员的听闻要求,舞台的混响时间与观众厅的混响时间相近。因此,面对观众的墙体安装布艺吸声板,舞台两侧墙面安装木质槽孔吸声板,

7、地面

地面采用具有反射作用的木地板。

8、座椅

为了减少观众对室内音质的影响,座椅的吸声量满足如下:

5-1    座椅吸声性能表

倍频程中心频率(Hz)

125

250

500

1000

2000

4000

每座吸声量

0.20

0.30

0.40

0.50

0.50

0.50

 

座椅的面层为织布等具有良好的透声性能,靠背的上部和两侧为不穿孔的反射面材,座椅下部面层为穿孔材料。

9、其他功能室

耳光室安装全频吸声材料,放映室、包厢等根据设计标准布置吸声、反射、扩散等声学材料。

4、隔声

1)相关规范

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22337-2008)

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

时段

环境

功能类别

昼间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单位(dB)A

 

夜间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单位(dB)A

 

0

1

2

3

4

50

55

60

65

70

40

45

50

55

55

 

 

0类功能区适用于特殊住宅区,如高级住宅区、疗养院等。

1类功能区适用于以居住、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。

2类功能区适用于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。

3类功能区适用于工业区。

4类功能区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。

《剧场、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》GB/T 50356-2005

观众厅内噪声限值

观众厅类型

自然声

采用扩声系统

歌剧、舞剧剧场

NR-25

NR-30

话剧、戏曲剧场

NR-25

NR-30

 

《剧院建筑声学设计规范》JGJ 57-2000

观众席背景噪声    甲级≦NR25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乙级≦NR30           丙级≦NR35

 

(2) 解决方案

1、 观众厅的墙面和屋顶应作隔声减振处理。

2、观众厅宜利用休息厅(廊)、前厅等作为隔音的措施之一。观众厅的入口宜设置声闸室、隔声门。

3、声控室观察窗关闭时的中频(500~1000Hz)隔声量≥25 dB

4、 通向室外的门应采用隔声门。

5、同声传译室围护结构的中频(500~1000Hz)隔声量≥45dB。声控室和同声传译室的混响时间宜为0.3~0.5s,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不宜超过NR-25。

6、舞台大幕开关时的噪声,在观众席第一排中部不超过NR-40.升降乐池和其他机械设备运行噪声,在观众席第一排中部不应大于NR-45.

7、空调机房、风机房、冷却塔、冷冻机房和锅炉房等设备用房宜远离观众厅及舞台。当与主体建筑相连时。应采取良好的降噪隔振措施。

8、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,应采取消声减噪措施,通过风口传入观众席和舞台面的噪声应比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低5 dB

9、通风、空气调节及制冷机房与观众厅和舞台邻近时,应采取隔声措施,其隔声能力应使传递到观众厅和舞台的噪声比允许噪声标准低5 dB。对动力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。

 

 

5、材料要求

1)观众厅(包括乐池)的天棚、墙面、地面装修材料不应低于A1级,当采用B1级装修材料时应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。

2)顶棚、墙面装饰采用的龙骨材料均应为A级材料